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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聲波發生器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
日期:
2018-10-16
超聲波發生器使用方法
1、檢查超聲波清洗器地線和電源線是否漏電。
2、清洗槽加入清洗液。清洗時,深液液面高度不得低于清洗槽的三分之一,不得超過清洗槽的三分之二。清洗時,輕根據不同的清洗要求,添加洗滌劑,加強清洗效率,所有洗滌劑必須符合不腐蝕清洗機內槽、機體。
3、將超聲波清洗器的電源插入220v的三芯電源插座,打開電源開關,指示燈亮,設置定時清洗時間,視液面呈現珠網狀波動,且伴有振響,表示清洗器已經進入工作狀態,
4、根據清洗需要設定好清洗溫度(指帶有溫控的機器)
5、將清洗物放入金屬框內,根據清洗物的積垢程度設定清洗時間,一般3~30分鐘,特別難清洗的物質,可適當延長清洗時間。“NO”表示連續工作,“OFF”表示關機。
6,較重的物件,通過掛具懸掛在清洗液中,加強清洗效果,提高清洗質量(直接放入將影響清洗效果)。較小的物件,可以放在裝有清洗液的玻璃杯中清洗。一般不影響清洗效果。
7、取出清洗物,更換清洗液再次超聲清洗或直接用水沖洗干凈。
8、較長時間不使用時,應將槽內清洗液放凈,并將機體擦洗干凈。
超聲波發生器安全注意事項
1、使用前,請仔細閱讀操作說明書
2、使用清洗器前,必須有可靠的接地裝置。
3、工作現場嚴禁攜帶明火及火種作業。
4、在使用酒精、丙酮、汽油等揮發易燃液體時,應加蓋,特別小心。
5、勿使清洗液的溫度高于80攝氏度。一般為常溫和中溫條件下清洗。
6、槽內無清洗液,不得開機和加熱,以免清洗器空載受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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